他家,或者她家吃个火锅,看看电视,聊个天,话不投机就拍拍屁股走人,兴之所至就挥汗如雨,仅此而已。
付荷喜欢史棣文的硬件条件。
他比穿高跟鞋的她还高了一头,新生的胡茬特别扎人,有结实的手臂和大腿,结实的胸肌,但没有腹肌。真是太巧了,她不喜欢男人有腹肌,因为枕上去硬邦邦的。他的眼睛有点长,总像是在怀疑着什么。他的嘴唇有点薄,嬉皮笑脸的时候还没什么,一动真格的不怒自威。
付荷更欣赏史棣文的性格。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床上,他的不甘示弱,决定了他的不遗余力。
那么,综合硬件条件和性格,既然付荷决定要一个孩子——决定“只”要一个孩子,史棣文是当之无愧的最(唯)佳(一)人选。
离开医院后,付荷致电了史棣文:“蚊子啊,我抱歉地通知你,我们的关系结束了。”
私下,她喜欢叫他蚊子。
那一边,史棣文忍俊不禁:“角色扮演吗?空姐?还抱歉地通知我?因为天气原因飞机晚点吗?随便你,空姐我OK的……”
付荷哭笑不得地挂断了电话。
回公司前,付荷先回了趟家,换了一双平底鞋。那是她唯一一双平底鞋,是她爸妈第二次离婚后,她陪她妈血拼,她妈给自己和她各买了一双,说是“穿好鞋,路才好走。”
付荷习惯了穿高跟鞋,将它压了箱底,今天派上用场。
果然,路果然好走。
她坐地铁回公司,午
本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