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在余昔的办公室里,余昔正笑眯眯不做声听着魏晓芬绘声绘色描述她在秦家庄的生活和见闻,一口一个秦风哥,哥长哥短的,叫的那个亲热,眼神里还闪烁着幸福的神韵,像是在述说自己的偶像。
“行啦,说了半天了,我这耳朵都要磨出茧子了。”余昔打趣道:“晓芬,你这么崇拜秦风,不会是喜欢上他了吧?”
“没有啦,我才不喜欢他呢,就是觉得他人真的挺好的。”魏晓芬很无力地辩解道:“你不知道,他现在名气可大了,连我们同学里都有人听说过他,还在电视上看到过那场直播呢。”
余昔淡淡地微笑了一下,很慵懒地斜靠在沙发上,脑海里想起秦风中学时代的样子,那个他站在红旗下行少先队礼的形象再次顽强地进入到了大脑皮层,心情忽然变得复杂起来。“是金子在哪里都会发光的,他的确很有才华。中学时代他就是风云人物,学校很多女生都喜欢他,崇拜他。”余昔不无感慨地说道:“可惜啊,毕业后找的老婆确实不怎么样,耽误了好几年时间。其实婚姻不仅对女人很重要,对男人同样重要,男人能娶一个贤内助,事业都容易成功些。”
魏晓芬点头应道:“是呀,秦风哥当初也不知道怎么就瞎了眼,那么有才的人居然娶了一个小市民老婆,真是一朵鲜花插进牛粪里。姐,那时候你是不是也喜欢他?”
余昔脸微红,瞪了魏晓芬一眼,笑骂道:“死丫头,居然打探起你老姐的隐私来。我那时候还不到十六岁,哪里懂感情啊,哪像你们现在的小屁孩,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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