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天啊,作者大大,她也没有骂他,只是提出一些不要描写那么血腥的建议,怎么就选上她了呢!!希萝决定如果以后能穿回去,她对天发誓,她的手指再也不会触碰‘评论区’这三个字……
——她凉了。
她脑子里只有这句话。
她的对手是起点流男主,传说中的龙傲天,气运与光环同罩的存在;未来会成为巨佬的,被称为灭世魂君的大魔王——陆则。而她,只是个平平无奇的穿书小可怜,就算手握剧情……她也用不起来啊!更别说以后会死的那么老惨。希萝一想到以后她在狗肠子里来来去去的人生,表示十分地生无可恋。
希萝咸鱼摊在床上,盯着头上的纱幔,面如死灰地接收着脑子里的记忆。接收到最后,她突然仿佛活过来一样重新一个鲤鱼打挺直了起来,激动不已!!
原来明天才扬骨灰!她还能活!!她还能苟!!
她不用被狗嚼碎了再吃了……天不亡她!
但这个时间点也很迷……
希萝痛苦地揪着头发。
何希萝啊何希萝,你怎么就这么爱作死呢?光从传输过来的记忆里来看,原主已经欺负男主不下八百回了,就连男主在家族受欺凌她也掺和了一脚,要不然原主本家何家是炎城当地第一大家族,何希萝更是何家唯一千金大小姐,未婚夫就算再落魄那些人也不会这么明目张胆的惹的。所以说众人都已心照不宣,何希萝厌恶她的未婚夫。为什么?因为他废物、他容颜尽毁、因为他性格阴沉、因为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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