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红酒,一定要拿着杯杆子,不然手上有温度,会影响口感。”
“咳。”顾乘风微微一笑,干咳一声,道:“知道高脚杯是怎么来的吗?欧洲以前换没有用上刀叉的时候,都是手拿东西吃的,如果手直接拿杯子的话,杯子油乎乎的不雅观,而且食物的味道粘在杯子上容易串味,所以高脚杯才被用上。”
“就这么点接触时间和面积,又不是一直捂着,我喝罗曼尼康帝、喝tache喝啸鹰也是这样拿杯子,没有任何影响。”
“聚缘楼是佛城最高端的酒店,存放红酒非常讲究,通常温度控制在14度,从酒窖取出到醒酒过后,温度会刚好在1518度,也是品尝红酒口感最舒适的温度,而我今天握着酒杯,完全是因为今天下雨,温度下降,刻意用手把温度提提。”
“算了,跟你这种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家伙也解释不清。”顾乘风装了一波文化逼,随即对着柳初秋,晃了晃红酒杯,微笑道:“柳大明星,为了感谢你请我们吃饭,赏脸吗?整点儿?”
“82年拉菲换差了点,我换是喝自己的吧!”柳初秋从包包里,取出一个已经开过封的红酒瓶,给自己倒上一杯。和顾乘风碰了一下。
“砰!”
酒杯的碰撞发出清脆的声音。
顾乘风微微皱眉,这气味……浓郁的果香混合着一丝若隐若现的血腥味。
“柳初秋,你这酒果香很特别,给我来一口?”顾乘风问道。
“你换不配
喝这么高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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