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格维斯浑然不知,自己在环顾四周的时候。长桌旁,腰背挺得笔直,一脸微笑的男仆嘴角轻微地扯了扯,表情显得十分不自然,手上拿着的一块白色方巾没来得及递到格维斯面前。
刚刚格维斯的一举一动都落在了他的眼里,格维斯毫不顾及形象地粗鲁吃相,有点惊到男仆了,这可是伯爵举办的宴会啊!怎么会有这么粗鲁的人来参加!别人吃烤肉,一个叉子只插着一小块吃,而这位却是用一个叉子插了四五块烤肉,跟个烤串一样,最后还自以为神不知鬼不觉地用桌布擦手,这一系列举动都打破了
男仆二十年来,建立起来对贵族的认知,三观不保。
神特么用桌布擦手,那桌布整块的价格能买你身上那身行头四五套了好不好,我这里有方巾会送上来的好不好。
格维斯当然不知道旁边男仆的心理活动,连他递到一半的方巾也没看见,那么多食物,那么多贵族小年轻,谁会关注一个男仆啊。
当然就算他知道了也没办法,最多会对侍者投以微笑,因为他目前对贵族各种活动礼仪都是一知半解。
也因为他实在是太难了。
这一个月来,他一直过着水深火热的生活。
他记得清楚,他整整吃了295天的面包加火腿,虽然也是白面包,那干硬的口感不说,面包壳上偶尔出现的麦壳都快把他的嘴巴戳出口腔溃疡来了,虽然没有达到传说中那种能拿来砸死人,炖着才能吃的黑面包那么恐怖,但在他看来也没好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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