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劈头斧。”白苍东把刀伦城四周的不死族想了一遍,很快就确定了目标。
劈头鬼经常在丛林中出没,它们提着一柄巨大的斧头,把所有能看到的生物的脑袋劈下来。
因为丛林中的地形复杂,劈头鬼行动迅敏,且又力大无穷,一斧头能把水桶粗的大树劈倒,但是给出的生命刻度却不会太多,所以这也是一种很少有人愿意猎杀的不死族。
白苍东来到丛林中的时候,发现平时很少有人来的丛林,今天的人却特别的多。
“老兄,这里发生了什么事,怎么今天这么多人?”白苍东拉住一个看起来面容比较和善的人问道。
“劈颅鬼自祭坛中复活了,在这一带的丛林中出没,很多人都来碰运气,来了不少的男爵,你不是为了劈颅鬼而来的吗?”那人果然很好相处。
“我只是来猎杀劈头鬼的,没想到劈颅鬼竟然复活了。”白苍东听过劈颅鬼的大名,是劈头鬼的首领,杀死它会得到大量的生命刻度,而且还有可能得到一柄男爵级的劈颅斧,是许多使用长兵器男爵的最爱。
“劈颅鬼是男爵级的不死族,只有男爵级的强者才能对付,怎么来了这么多的普通人啊?”白苍东发现许多人都是没有爵位的普通人。
那人说道:“杀死一只男爵级的不死族,就可以拥有男爵爵位,劈颅鬼虽然凶猛,但是本身相对来说也十分脆弱,不像巨岩魔那样几乎不可能被普通人杀死,自然有许多想要得到爵位的人来碰碰运气。”
白苍东这才想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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