谓不快,但终究还是迟了。
那个哨兵才跑了五六步,就听到火光处传来了“阿x胡阿x巴”的吼声,然后一个接一个的火把被扔到了一个个帐篷上面。至圣军团普通士兵们用的并非具有一定防火能力的行军帐篷,而是普通的油毡布帐篷,遇火即燃,只是一转眼,就烧出了好几团大火球。
这还不算完,潘龙一边扔火把,一边拔剑冲进了军营之。第一个目标,就是刚才认定了的那个帐篷。
一剑划破帐篷,冲进去一看,十来个面目凶恶的弗瑞斯士兵正在急急忙忙往身上套铠甲。看到他冲进来,一个个神情慌张,不知道该如何是好。
其倒也有个勇士,大吼一声,举起长矛朝他冲过来,听声音,却正是刚才说话的两个人之一,就是那个嚷嚷着要多抢点的。
这家伙人高马大,举着长矛冲锋的模样,还真是挺吓人的。但想要吓唬北地男儿,他显然还不够格。
潘龙不退反进,迎着长矛冲过去。在即将被刺的时候身体一歪,躲过了长矛,同时手上长剑挥舞,猩红如血的屠戮之剑准确地划过了这个士兵的脖子,人头当即就飞了起来,鲜血像喷泉一样直冲到了帐篷的顶棚。
其余几个士兵看得发呆,他们哪里见过这种迎着长矛冲上来砍人的
潘龙可不会跟着发呆,脚步飞快,一转眼就冲到了人群之,血色长剑挥舞,惨呼声接连不断,鲜血喷得满地都是。
只不过十几秒钟,这帐篷里面的十来个士兵就已经横七竖八死了一地。他这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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