尔带路,陈百经勉强跟上。
所幸这是数据化的身体,不受沙漠的影响,否则,连着在沙漠走上了两天,陈百经早就死了。
两天后,两人到了恕瑞玛的古城之一,纳舍拉迈。
这是恕瑞玛的人民在古老遗迹上建立的新城市,它现在是沙漠中最大的城市,成群结队的商旅从这里出发、经过或者到达这里,来来往往的人造就了这里的繁华。
走在城市的街头,陈百经感觉自己仿佛来到了古代的波斯,石墙因为风沙的侵袭遮蔽而显露出黄色,人们热情洋溢,到处都是商人、旅客、冒险家、战士……
这是一座充满了活力,蕴藏着机会和危险的城市。
希维尔带着陈百经来到了一家饭馆,门外就是街道,一些背上着铠甲的人正在地上翻滚,旁边许多人在欢呼助威。
“这是……”陈百经面色古怪。
希维尔只当他是好奇,冷笑道:“你不是预言家吗,那你说说,他们在做什么?”
呃。
陈百经没想到自己还真的能看见这种事,他说:“这是拉莫斯教派的门徒,在模仿拉莫斯的滚动奔袭。想不到正是一年一度的仪式……”
希维尔怔了一下,两天的相处,陈百经表现出了对符文之地的陌生,他几乎什么都不知道,就像是从另一片大陆来的一样。
可是,偏偏他又知道一些事情,比如现在。陈百经对恕瑞玛沙漠的一无所知表明了他绝不可能来过这里,但他又是怎么知道拉莫斯教派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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