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者田连阡陌,贫者无立锥之地。
院中诸人,果然个个是锦衣玉食,白白胖胖,和外面饥肠辘辘、道死于途的百姓比起来,实在是天壤之别。
怪不得北宋末年,人心不安,盗贼峰起。前有宋江、方腊,后有钟相、杨幺,怪只怪,这些人的吃相太难看了。
徐文朝妻妾成群,里面大大小小、年轻的女子就有五六人。这些人锦衣华服,满身的金银首饰,个个白白嫩嫩,红光满面,看来过的真是滋润。
“军中的规矩都知道,谁若是顶风作乱,别怪老子手里的钢刀不认人!”
看到部下有人眼神频频扫向院中那些瑟瑟发抖的年轻女子,一颗闷骚之心已经按耐不住,董平睁大了一双牛眼,手里六尺的长刀提了起来。
军士们回过神来,赶紧慌忙走开。军中的规矩,不要说蹂躏妇女,就是调戏,那也是头身分离。众人也就是大白天发发色梦,谁也不敢去雷池三分。
再说了,军中并不禁止出去解决问题,何苦要和军规做对。
董平眼睛扫了一下院子里这群人,心里冷哼了一声。一群软骨头,金人南下,这些人绝不会抵抗,而是第一时间会开门投降。
平日的锦衣玉食,声色犬马,温柔乡里面,骨头早已经泡酥了,碰到凶神恶煞、无恶不作的金人,不要说抵抗,肯定早就想尿裤子了!
若是清清白白、兢兢业业,吃穿用度如何奢侈,也不为过。关键是吸着百姓的骨髓,枕着穷人的尸体,灯红酒绿、欢歌笑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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