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风透过薄纱打在人的皮肤上,十分舒服。
房间里只开了床头柜上的led白灯,男孩儿的肤色在这灯光下也被映射的通透白皙。
浓密的黑睫垂下,刚沐浴完的原因,还带了点湿气。这本该是双慵懒痞气的眼神,此时却有了几分认真。
大拇指和食指轻轻将那张便利贴捏起,明明只有三个字,眼神却似乎想将其盯穿。
亦或是想要通过简单的字眼以及笔迹去揣测当时写这字的人是怀着一种什么样的心情。
半响,他突然笑了,放在枕头边的手机游戏早就开始了也没注意到。
“居然还。”
“真是有点可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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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野:老子就这么容易给打发了?
(看完纸条)
顾野:操,小同桌字好可爱,连对不起三个字写的都颇有感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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