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啪!”
粗糙的茶碗掉在了地上,摔成了碎片。
“小朝,你这孩子怎么这么不小心啊,算了,还是我自己来吧!”
潘大娘随口嗔怪了一句,也没真的生气,放下和邻居一起抬着的男人,准备去倒水。
屋里一下子就充满了血腥的味道,还有与这里格格不入的肃杀气息。
朝歌看着那个男人,那一瞬间吓得脸色惨白,想要拔腿就跑,却像被什么东西栓住了一样。
他看到了疯狂的恨意,还有恶魔一般的嗜血气息……
男人凶狠的眼神牢牢钉在他身上,笑道:“你果然在这里。”
他突然站了起来,仿佛之前身上的伤都不存在一样。
在朝歌看见他的那一刻,就知道自己已经跑不掉了。
“顾知礼,你会杀了我吗?”
朝歌此刻完全就跟砧板上的肉一样,任人宰割。
他对潘大娘,还有来帮忙的耿三叔,他们的声音,全都听不到了。
到溪水镇整整两个多月了,厚重的冬衣变成了轻衣薄衫,他也逐渐适应了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生活。
本以为这辈子都不会再见到顾知礼了,却没想到,他竟然会找到这里来。
“不会,朝朝,杀了你怎么够,你说呢?”
顾知礼身上的伤都是真的,他却浑然不觉,踩着血脚印子一步步靠近朝歌。
他为了吸引乡民的注意,让人真的去救他,是真的把自己弄伤,再被野兽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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