匕首割在手腕上很疼,朝歌眉毛都拧在了一起,却一声没吭。
“原来小朝儿这么不怕疼。”
上官泠月颇为意外地看着朝歌,发现他对这个少年的认知在不断改变。
看起来柔柔弱弱的,动不动还哭鼻子,可这样的朝歌,却比谁都要坚强。
“这世上没有谁是不怕疼的。”
朝歌突然冒出这么一句来。
所有的事情都可以习惯,只有疼习惯不了。哪怕疼过千次万次,新的伤口依然会清晰无比地疼着。
“小朝儿,你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上官泠月发现自己越来越看不透了,他自诩洞察人心,却不知道眼前这个少年究竟在想什么。
这勾起了他浓烈的好奇心,恨不得剖开少年的胸膛,剜了他的心一探究竟。
“够了么,血。”
朝歌避而不答,看着面前的白色瓷碗,他已经放了小半碗了。
由于他伤口凝疤的速度特别快,所以隔一会,他就会重新在手腕上划一刀。
又不能划得太深伤及动脉,只能捏着手腕往外挤血。
“可以了,”上官泠月看了一眼,然后拿来一卷白色纱布,“小朝儿,我帮你包扎吧,流了这么多血,我要心疼坏了。”
他轻轻捉过朝歌的手,仔细在伤口处上了药,细致地把纱布缠上去。
要是有人路过,看到这幅情景,怕是真的会以为这是一对恩爱非常的恋人。
“难怪公主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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