烦心事都忘了,带着旁人羡慕不来的率真可爱。
一路车马平稳地回到了欢云楼。
顾知礼抬眼看着这河边一溜儿的秦楼楚馆,决定这段时间,就在这地方住下了。
纨绔子弟是个什么样儿,他从此以后就要是什么样儿。
朝歌从马车上往下走,刚刚提着一口气,觉得身子还撑得住,这会卸下了这口气,体内便疼得如一万根针碾过一样。
脚下一软,眼前黑了片刻,想扶点什么也没扶住,就这么一头栽了下去。
不知道被什么东西接住了,没有意想之中摔到石子地上的那种疼,反而觉得温暖而牢靠。
接下来便是意识全无,陷入了一片混沌之中,脑子发胀,听不清声音也睁不开眼睛。
“该死的,头竟然这么烫!”
顾知礼捞住了人,把手放在了朝歌的额头上,才觉出他脸上那不正常的红潮来。
早就知道他身上有伤,没见到伤口就以为不过是些小伤罢了。听到术士那句伤在内里,也没多想,以为是对方故弄玄虚。
朝歌藏得太好,再疼,也不会哼哼几声,就总给别人一种他没什么事的错觉。
其实,他这些年受过的所有疼,就只有自己知道,旁人根本体会不了一二分。
“去,请金陵城最有名的大夫,到欢云楼来问诊!”
顾知礼不知道对着谁说了一句话,暗处有一道身影飞速闪过。
面无表情地抱着那清瘦的身子,穿过欢云楼里的重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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