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一章 他跑得太快了,还没来得及好好看看他(2/7)
那个刚才被狼咬了胳膊都没哭的汉子,用粗布袖子抹了一把眼泪,喉咙发涩。
后面几个弟兄也赶过来了,全都整齐有素地站成一排,完全没了之前那流里流气的土匪样子。
可当他们一群人涌过来时,那个野人却害怕地往后退去,像被人看见一样,用胳膊挡着自己的脸,低着头匆匆跑掉了。
那群狼也很在他的身后,一同钻进了树林了,再无踪迹。
“暮…暮歌,他们说,那个人是小暮?”
朝歌不敢置信地说道,他经历了太多次暮歌的死亡,每一次都伤心欲绝。
所以他不敢再有什么期待了。怕只会迎来更深的失望。
朝朝暮暮。
他们的名字还是文歌公子帮忙起的。
文歌公子是欢云楼最有才气的人,只可惜在那种地方才气都沦为了附庸,丧失了原有的灵气劲儿。
他想表达的意思,或许只不过是让他记住,自己朝朝暮暮都得留在欢云楼伺候人,无论何时都不可以放松。
可这个名字也在无形中联系着两个人,把他们之间的命运绑得更紧。
朝朝暮暮,他们早就活成了彼此生命中的一部分,甚至超越了亲情。
缺少任意一个,剩下的那一个,都不再是完整的自己。
“他跑得太快了,比狼还要快。以我现如今的身体,根本没办法追上。”
顾知礼摇了摇头,他没办法上前确认,哪怕之前那个全盛时期的他自己,都不一定能追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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