却只迎来将军的枯骨。”
一路走来,血肉模糊,皮肉烧焦的气味在空气中弥漫着。
朝歌已经从最开始的步伐稳当,变得身形摇晃,看起来随时有可能倒下。
他讲述着那些,只有顾知礼能够听懂的故事。
别人以为他讲述的只是自己的一生,却不知道,桩桩件件都和顾知礼相关。
脚底从一开始钻心的疼痛,到逐渐麻木,其实也没过多长时间。走到最后,他只是没了力气而已。
再疼,又怎么比得过这两年里,绝情丹发作的疼呢。
他时常要怀疑,想起将军的时候,心里都要疼出一个洞来。
“最后一步,纪念我的十八岁,老天让我重新遇见了你。”
朝歌踉踉跄跄地从火炭上下来,踩在了洁白的雪地上。
脚底下的血液立马染红了雪地,滚烫的皮肉在冰冷的雪上发出“次啦”的声音。
“阿礼,我爱你。”
这或许不是最好的时候,表白的话更不适合在这种场合说出口。
可是,这是朝歌最想说出这句话的时候,这便够了。
只要想表达自己的爱意,那么无论在什么时候,都是最好的时候。
“你真是不要命了!”
顾知礼又是感动又是生气,更多的是对这小傻子的心疼。
他拼着勒掉一层皮肉,也把那粗麻绳给挣脱了,紧紧搂住朝歌,把他横着抱起来,小心翼翼地护住他的双脚。
“从前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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