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恩握着散出璀璨夺目蓝白色电光的名枪枪身,突然有种自己能驾驭雷霆天威的感觉。
他觉得自己能操纵闪电,毁掉眼前的一切,如果那名血族侯爵出现在眼前,他能一枪打死他!
“咦,这小子的灵能好古怪,冰冷黑暗中浮现出点点光明,死寂中又有一缕生机,浩瀚无垠,霸道程度比太阳之炎有过之而无不及。”名枪的声音有点动容。
它有些明白为什么女主人愿意委身给一个实力还不到四阶的小男人了,这种力量一旦成长起来,前途无量。
“我觉得自己现在很强,可以直接改名雷神了。”雷恩忍不住揶揄了一句:“不过很抱歉,我不习惯仰仗外物,况且,对我来说,你只是把信号枪而已。”
脸上闪过一丝肉痛,雷恩故作潇洒的放下了这把名枪,外物靠不住,自身的强大才是真的强,人家太阳君王就看不上什么名枪。
可恶,心还是好痛,多好的东西啊,可惜是他女票的,不是他的!
凯莎抿嘴偷笑,她觉得雷恩很古怪,时而成熟时而幼稚,也不知道是什么造成了他这种矛盾的性格,不过对她而言,这一切还挺有趣的。
假如她和他结婚了,他又会变成什么样子呢?
“哼,臭小子,勉强认可你是男主人,加油吧,你想光明正大娶女主人,至少也得是个圣者。”无尽之雷提醒了一句,飞回了凯莎的手臂内,化作一个闪电状符文。
雷恩沉默着,他心里有点自知之明,虽然是凯莎的男朋友了,但真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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