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一个异乡人。
有人举起酒杯,
我笑着和他分享我的苦乐悲喜,
我该走了,
我不能在一个地方停泊太久,
因为我是一个异乡人。
风雨兼程,
我嗅到了泥土潮湿的气息和花草的芬芳,
乘着清风,伴着明月,
来到天之尽头,
我捧着沙子,亲吻海浪,拥抱晨曦,
旧时光沉淀在淤泥中,我迎来新生。”
“你知道吗,没人喜欢的我的诗歌,因为我本不是诗人,你是第一个想学的。”白塔城街角,胡子拉碴,不修边幅的诗人笑着说。
凯伦耸耸肩:“是啊,你写的并不好,不过我很喜欢,因为我是一个异乡人。”
诗人的家乡被战争摧毁,所有的亲朋好友都死去了,外出旅行的他逃过一劫。
他开始了更漫长的旅行,游历过多个国度,他不会在一个地方停留太久,呆久了就容易想起自己一无所有。
他的诗写的不好,他很落魄,因为他不是诗人,他只是一个因战争无家可归的游子。
每到一个新地方,就仿佛重获新生,陌生的环境,他可以重新认识那一切。
木屋内,声音渐渐平息,雷恩缓缓站起身,朝着森林走去,他最习惯的,大概是孤独。
他并不是一孤儿,也不是杀手兵王,他来到一个陌生的世界,花了很长时间才忘记过去的一切,但那种格格不入的感觉怎么都挥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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