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辉南市是个多么可怕的地方。
在那天中午,他带着一群兄弟在外面儿闲逛,路过某个公园的时候只是顺路进去逛一逛,在路上,他们碰到了一条狗——就是少女怀里抱着的那一只卷毛的贵宾犬。
那条狗一点儿也不怕生,见到他们这群人之后非但不绕着走,径直朝着他们走上来,仿佛人类会理所当然给它让路一般,一直低着头嗅着石子路边儿的草地小跑着从对面走过来。
本来孟勇对这只狗是没有任何想法的,但他看着这小狗诡异的跑到他们面前后,见他们不让路便对着他们疯了一样狂吠起来,怒火腾的一下就从心底窜了出来。
一只他随便一脚就能踩死的畜生居然如此不知好歹?他这暴脾气怎么可能忍得了,当时直接狠狠一脚就把狗给踹飞了出去。
看着这小狗在空气飞了好几圈狼狈的摔落到地上,凄惨的哀嚎着一瘸一拐的拼命逃跑的样子,孟勇才开心的哈哈大笑了起来。一只不知死活的畜生,在孟勇眼里根本就算不上是生命,没杀了它算自己善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