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李韵茹的答辩状中,要求法院驳回纪丹红的诉讼请求,先分割夫妻存续期间共有财产,遗产按照遗嘱由李韵茹和谢健雄继承。
林书芳的代理人黄一曦则是请求分割离婚时未分割的夫妻共有财产,,遗产按照遗嘱由李韵茹和谢健雄继承。
说实在的,那三张遗嘱,三个律师都没当一回事,反正大家都这么要求。
如果是简单或熟悉的案件,没有旁观人士,法官和律师们为了省时间,都不会再念起诉状和答辩状,而是简单地说,和起诉状(答辩状)一样。
今天这么多人,四个律师只能憋屈地念着,商洛宇和黄一曦还有李建仁还好,三个人都是年青的全日制大学出身,虽说带点闽南腔,但还算标准的普通话。
陈水清就难了,他年纪大普通话也不标准,加上他的答辩词很通俗直白,最后他干脆用闽南话念了起来。
他的答辩就是:遗嘱都是假的,财产都是陈丽花儿子谢永辰的,应由她和三个儿子继承,这三个女人品性非常不好,孙子最好交给她抚养,财产由她代管,等孙子结婚后再交还。
台下笑成一片,就是没有法律专业知识的人也知道,这份答辩词既不合法也不合情理,显然是负责搞笑的,也不知道陈水清是如何妥协的。
和普通人的看法相反,在座的法官和律师都明白,无论如何,谢永辰是陈丽花的独生子,无论是法律或者人道主义,都会有一份遗产给她赡养天年,所以陈水清律师顺着写,应该是怕她的难缠让她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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