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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结局与新路(第一更,收藏五百五,要四更了)(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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崩溃,像是一滩烂泥,直不起腰,嘴里换不停的念叨着:“不是拘役十五天吗?罚款五千吗?怎么会是……会是……”
    “嫖宿幼女罪。”
    律师补充道。
    “对对对,怎么会是嫖宿幼女罪?她怎么会……”
    律师角色有点无奈,翻开着法律条文。
    “嫖宿不满十四周岁幼女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行政拘留并罚款。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别嫌水,说不定啥时候用得上。)
    嫖宿幼女罪是九七年设定的,它的原意是指,你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与幼
    女发生某行为,双方自愿,而且没有造成伤害。
    其实,这是为了保护嫖客权利,指定的法律,不然按照弓虽的女干,是三年起步,最高死刑。(这两个分开也会和谐,我就加一个字)
    而前者,是五年起步,最高十五年。
    所以不用被判死刑了。
    如果你是个有癖好的绅士,而且如果被抓到,你可以花钱平事,就会导致有钱人是可以脱罪的,虽然大部分案例,都是前者的量刑年限比后者重的多,但是却不存在死刑选项了。
    他哆嗦着嘴,手抖的拿着一根香烟,律师有些无奈的给他点上烟,狱警也没有去管。
    咳咳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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