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跟他说过话,聊了一段不长不短的天,有他在场,陌生感也能小很多,最起码不至于吃个闭门羹。
杰克在下午匆匆赶到英格伍德,先跟林森和查尔斯见了面,三人进行了最后的准备确认,便踏上了前往德里克罗斯家的道路。
只可惜,他们按照得来的消息找到罗斯家时,罗斯家里却没人。林森推测道:“今天是星期五,西缅高中放学比往常更早,罗斯应该是去野球场打球了!”
“那怎么办?”查尔斯傻眼了,美利坚各大城市大小野球场数不胜数,几乎达到了五步一个篮框,十步一个篮球场的地步,英格伍德这种“黑人聚集区”那就更多了,林森他们前往罗斯家来的路上看到的就起码不下五座。
真要是一个个球场去找的话,只怕天黑了都没有找到罗斯三兄弟的可能。
“不用找!”林森摇了摇头,遇上的概率实在太小了!
“那我们,下次来吗?”查尔斯不自觉地看了一眼林森。
“no!”林森摇头,转头朝着后者,“就在这等着!”
“啊?不,不会吧?”
无论什么时候,等永远是最笨的办法,可也同样的,等是最有诚意的办法,古有程门立雪、三顾茅庐,都说明了耐心的等待是最有诚意的邀请。
这样的故事跟查尔斯和杰克这两个家伙说不着,他们也不一定听,好在在签约罗斯这件事情上,林森具有很高的话语权,他说等,查尔斯和杰克也只能跟着一起等。
这一等,从日悬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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