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接着说道:“根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三十条,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依法吊消叉车证;如果不算太严重,是可以继续考试取得。可是你瞒了下来,又在本来应该被吊销叉证后的今天把吴光地的腿扫断,你说,有没有关系呢?”
他们根本就想不到我会在这个角度上找麻烦,更想不到出了事情,我还能够在这么短的时间内给自己洗白,还找到了真凶!
如果我不说这些,可能没有人关注,然后等我被迫离职,就真的蒙混过去了。
副总也想不到这些的,否则他也不会找满是前科的王某。
我猜副总也是觉得王某前科太多,以此相劝,想让王某干一票之后就离开的。
可没想到啊,他们招惹到的人是我。
这就注定了这件事不会善了。
周然曾经说过:这就是命,认了吧!
现在也我想对他们说的。
王某果然再次慌张地往副总看过去,这样一来,他就不单只是丢工作,而且还要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副总也满头雾水了,因为刚才我说的《规定》,他也不知道怎么回事,但我能脱口而出,显然是说对了的,神情有些尴尬起来。
他想利用王某和吴光地把我赶走,可是现在,罪魁罪首变成了王某,跟我就没有关系了!
王某此时正求救式地往副总看去,可要负法律责任的他,副总怎么可能还敢插手?
副总所做的一切,到最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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