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够麻痹他这一团乱麻的生活。
餐厅很黑,他便去摸开关,结果手还没摸到那儿,这地方一下子便亮堂了起来。
“我真是不敢相信,”logan见到一个黑头发的男孩站在酒柜的左边,满脸嫌弃,“这真的能等到人。”
另一个站在酒柜右边的金发孩子则耸耸肩:“他毕竟是logan,他就是喜欢喝酒。”
“好了,你们两个小混蛋,少说一点,”logan出声阻止他们继续聊天,“听着,不管你们是谁,你们有什么目的,先告诉我,我今天还能不能喝到酒?”
黑发的那个一脸无语,金发的那个——也就是harry,则点了点头,开了酒柜拿了一瓶出来,看了看年份,摆在餐桌上,又拿了个杯子,随后拉开椅子,对logan做了一个请的手势。
“我见过你,”logan一边摆摆手示意自己不要酒杯,一边随便地坐了下来,“你当时穿着巫师的校服。”
‘巫师的校服’。一个很微妙的形容词。
harry给餐厅布下一个静音咒,才坐到logan的对面,打量这位从他有印象以来,一直是charles的老朋友的人。怎么说,logan一直是他心里‘猛男’的代表——他身材高大,肌肉结实,且作战经验极其丰富,虽然他看起来会有些沧桑,但是他是那种你一看到他,就知道他是‘有故事的男人’,但logan绝不是那种会随便感伤自己的类型,而是非常果决,勇敢。即使他老是爆粗口,或者喝酒,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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