脸熟罢了。
沈曼还记得他,就是因为他穿了一身粉色。
“你好,沈曼。”
优雅的握了握他的手,不热络,也不冷淡,在摸清楚对方底细之前,沈曼觉得话少为好。
沈伯荣显然知道沈曼二字,但眼里的诧异也只是一闪而过,旋即更热情的嘎嘎笑,“嫂子!咱们是本家啊!沈万三的沈,一听就知道嫂子是旺夫命!”
“行了,废话真多。”季寒城一脚把他给踢回去,沈伯荣舔着脸坐下,搂住身边女孩,一顿侃大山。
接着,闻飞宇抹了把发型,故作优雅的走过去,颔首,附身,“嫂子好,我是闻飞宇,虽然是头一回见到嫂子,但是寒城没少跟我提你!今天看到本尊,真是惊为天人人!”
沈曼眼角抽抽,季寒城的朋友,怎么一个比一个逗比,他们平时怎么玩儿到一起去的?
这位闻飞宇沈曼不认识,但他的长相绝对属于过目不忘那一类,一米八八左右的海拔,大概二十八、九岁,长了一张碾压偶像派艺人的脸,漂亮不失性感的桃花眼,看谁都有勾魂的魅力。
季寒城跟他提过自己?真的假的?
“我还以为你是哪个偶像天团的成员呢,以你的颜值不出道真是可惜了呀!”
谁都喜欢被夸,男人也不例外。闻飞宇一听就乐了,“嫂子说真的?冲这句话,晚上我多喝三杯!”
季寒城拳头压鼻梁咳了咳,他马上消停,主动指着沙发最边上的同伴,“嫂子,我来介绍下,他是步行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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