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把这个紫外线手雷扔进仓库。
没有爆炸声,一阵强光闪过,包一鸣发现这个紫外线手雷,效果一般,超过十米就不能杀死血徒了。
包一鸣进入仓库,血徒被本能驱使,新鲜血液刺激这他们的神经,分分从仓库二楼飞扑上来,‘‘噗噗噗!’’直接在空中打中三个血徒。
测身躲开血徒攻击,左手拔出背后掺加有银的唐刀,挥出一刀银色刀光闪过,两个血徒燃烧,化为灰尘。
包一鸣听得很清楚,这次攻击只有五个血徒,其他的十几个血徒,都躲在掩体后面,显然他们被a·耶斯控制了。
血族这样的能力非常可怕,听从指挥的血徒,配合起来战斗力倍增,当然,这一切对包一鸣无效。
进入仓库,包一鸣已经听出了a·耶斯男爵的位置,收起唐刀和手枪,拿出5冲锋枪,对这仓库的横梁上射击。
‘‘叮叮叮!’’带有消音的冲锋枪,发出射钉枪的声音。
银质子弹命中男爵,‘‘啊!’’包一鸣听到他的吼叫,‘‘我要杀了你!’’
之后包一鸣听到他,从这钢筋横梁上跳开,躲到二楼的木箱后面。
显然银质子弹没有杀死他,而且他居然能跳出十几米的距离,这样的移动速度,的确不是普通人能对付的,加上银质子弹不击中心脏无法击杀。
普通特工,很难杀死男爵级别的血族。
现在是早上十一点,阳光正浓,包一鸣已经测试完了,男爵血族果然和资料上的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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