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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说到,布鲁斯花功夫把提姆从大都会转校回了哥谭。而为了让提姆将心思花在学习上布鲁斯给他选的是——路易斯E格雷夫纪念高中。这是一所平民中学,相较哥谭中学而言上学的都是一些家庭中下游的孩子,但是布鲁斯看重的是它的学习氛围。哥谭中学因为有着韦恩赞助,所以教学、人力和安全都是上流的,不过优越的环境就会滋生腐败贪污。学校里大多数有钱人的孩子所以老师对人有优先分类,对有些有势力的孩子睁一只眼闭眼,管教宽松。而提姆以前就这样逃过很多次课。这样的学校环境布鲁斯担心提姆会无法得到更好的教育,经常为了“罗宾”跑出学校,因此将提姆送到这所中学。
几个小时前,在所有人还在上课时,在提姆还在感叹着理科的无趣时,一伙暴徒突然闯入校园,劫持了学生作为人质,将整个学校控制住了。提姆反应迅速,和老师带领班上的同学躲藏起来。通讯器不在身边无法与蝙蝠洞取得联系,也不知道外面的具体状况,提姆用棒球棍解决了几个落单的打手后思考起后续操作。
走廊上他看见学生们在往一个方向跑动,他喊道:“嘿!大家别慌啊!这会让事情变得更糟,你们在跑什么?”
所有人都惊慌失措,没人回应提姆的话。随机他抓住一个眼熟的同学。“怎么了,拉里,需要我送你去医务室吗?你们在跑什么?”
“又有人冲了进来,他带着枪!他们抓了好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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