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重任。他需要找到迪克,这个曾经的一代罗宾,让蝙蝠侠再度振作起来。
从哥谭再到布鲁海文,做快车差不多2个半小时。等提姆到达目的地时已然接近12点了。他只是一股脑的冲了过来,却忘记了,这座被称为和哥谭亲如姐妹的姊妹城市夜晚同样充满危险。
提姆调查过,迪克在警校毕业后,就到了布鲁海文警局工作。可是这个时间点他并未在警局看到对方的身影,的确人家肯定早下班了。这个时间点都是“夜翼”的活动时间了。
提姆没曾想,自己会这么着急过来。要是他有准备他会去迪克的公寓找人。可以急急忙忙跑到布鲁海文,他之前查到的资料并不在身上,他也没记住迪克住的公寓在什么地方。无奈之下提姆只好以身试险,引诱夜翼出场。
他选择了一条和警察局隔得不算太远的漆黑小巷,等待傻子上钩。提姆已经想好了,如果运气不好,夜翼没出现。他就按下手里的儿童警报器,这玩意的声音传一条街绰绰有余,绝对可以把值夜班的警察吸引过来。不过夜翼出来了的话,这东西就没用了。
一直以来,提姆就不缺运气这种东西。如提姆所想,事情发展顺利。他一身贵族学校校服,在小巷口晃悠,一看就是那种家里有钱,人傻钱多的小少爷。这种人一般都会让那种“不法分子”想过来赚点“零花钱”,而布鲁海文最不缺“不法之徒”了。
夜翼刚好今天从警局这一块开始巡视,老远看见一群大汉堵着一个白白净净的小男孩,立刻就跳了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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