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自己鼻青脸肿的样子,差点呕出血来。
乐乐像撒欢似的在他家里疯跑,“活该,活该。”
还有什么比看到自己的仇人混得惨兮兮更爽的事呢?
就这么看他倒霉了半个月,从一个小混混变成人见人嫌、谁看谁生厌、混得连乞丐都不如的小人,乐乐心满意足。
“是时候离开了。”
乐乐隐隐觉得他会这样说不定跟自己有些关系,心里恨不能再祸害他一段时间,只是他五块灵币兑换的灵气有限,不得不走了。
余军正倚在墙边,一身破破烂烂,猛地吸了一口烟,不耐烦地接电话,“是不是有毛病?当初是要处理那条死狗的,现在找我要,我连尸体丢哪都不记得了。”
乐乐如遭雷击,瞬间大脑一片空白,它艰难地转过头,告诉自己余军这样的人不知道做出多少伤天害理的事,他说的狗,不一定指自己。
电话那头不知道在说什么,余军扬着头看墙上贴的小广告,漫不经心地说:“女朋友要扔狗就让我解决,现在和人分了又要狗,天下哪有这么好的事,我告诉,当初是自己说,不管死活,只要把狗弄走就行了。”
他吞云吐雾,低笑了两声:“实话告诉,当初有人想买狗的,可那金毛太不听话,受不了别人的‘疼爱’,人把狗又送了回来,躺在垃圾堆一星期才断气,我每天从那路过,亲眼看见的。”
“不就是一头畜生,再买一只不就行了。”
“……”
他没话找话地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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