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分下酒,“。而所谓茶饭者,乃百味羹。
大抵宋代酒肆、酒店亦分高消费和一般消费。高消费区一般都是楼上雅座,故而“大凡入店不可轻易登楼,恐饮宴短浅。如买酒不多,只坐楼下散坐,谓之‘门床马道’,“。其消费标准之高低一般是以“买酒“多少来断定的,所以分茶虽指购买下酒食品花钱不多者,但以之来称酒食店,却未必是指低档次的店,因为“杭都如康、沈、施厨等酒楼店,及荐桥丰禾坊王家酒店,暗门外郑厨分茶酒肆,俱用全桌银器皿沽卖“,其富贵可知,档次自不会低。
分茶酒肆、分茶酒店,其含义与酒楼、饭店差不多,兼卖酒、菜、食品。其中的食次名件,可以概称为“茶食“。
而饮料统称“凉水“,由多种原料制成,茶水只是其中的一种。但以茶肆为名的饮料店中,却是诸种“凉水“皆卖。
茶饮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单纯的茶饮,只以一种茶叶点泡而成,一类是混合茶饮,将茶叶与其他多种物品混合在一起,擂碎后,或冲泡或煎煮而成。
茶肆中四时卖奇茶异汤,冬月添卖七宝擂茶、馓子、葱茶,或卖盐鼓汤。暑天添卖雪泡梅花酒,或缩脾饮暑药之属。
除了茶肆、茶坊、茶楼在固定的地方专门卖茶水等诸种饮料外,汴京至夜半三更还有提瓶卖茶者,盖都人公私营干,夜深方归也。
北方人饮茶的习俗承袭于唐代,老百姓将姜盐桂椒等材料加入茶里喝掉。不过南方人却不太这种接受得了这种口味。苏辙对于
本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