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重生于康熙末年

第二十八章 红白事(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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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氏经过儿子提醒,才明白曹颐与曹颖、曹颜姐妹不同,心中以为自己不是曹家女儿,始终带着几分自卑自怜。有心说明真相,又担心老太君年纪大,受不了刺激,她只好继续瞒下去。只是在日常理事时,将曹颐带在身边,一点点教她怎么管家、怎么对下人。林下斋每月分给曹颐的银子,李氏都让人仔细收好,以后出嫁时,除了嫁妆,再加上这份银钱,曹颐日子应该能够过的自在些。
    半年下来,曹颐学得有模有样,日常杂事都能够接手处理,遇到什么重要的事,就去派人禀报给兆佳氏或者老太君裁决。因由李氏之前的发话,又有曹顒给撑腰,阖府上下,对于曹颐主理内宅的事都无二话。现在,或许有人将曹顒当孩子,却没有在再将曹颐当孩子。按照大清律,男子十六、女子十四可婚嫁。这里的十六与十四指的还是虚岁,并不是周岁。曹颐虚岁十三,按照律法,明年就可谈婚论嫁。曹家在旗,旗人女儿向来尊贵,出嫁前跟着家里长辈学习理家也是常有之事。
    九月初,曹寅打发人回来送信,曹颜经过秀女大选后,被抬了旗,赐姓曹佳氏,指婚给平郡王讷尔苏为嫡福晋,十月完婚,曹寅夫妇因此留在京中操办嫁女之事。讷尔苏生于康熙二十九年,比曹颜大一岁,康熙四十年承袭爵位,如今任镶红旗旗主,主理镶红旗旗务。曹家上下,具是欢喜。虽然对康熙将曹颜指婚给皇子或者宗室早已有数,但平郡王却是铁帽子王,而且还是嫡福晋,这对包衣出身的曹家可谓是荣宠到极致。
    曹顒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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