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苏云婉女士和沈岭先生一起创办的,创业之初,公司只有他们两人,公司的起步资金,也几乎为零,公司后来的资金投入,也都是他们自己赚回来的。”
“所以公司的原始股,我的当事人理应占有一半。”
“而沈家现在居住的别墅,也是在当时买的,属于他们的共同财产,我当事人有一半。”
“另外,沈氏集团名下的两处商业大楼,是我当事人自己购买的,她是用公司分红的家庭收入支付的,这是属于他们夫妻俩的共同财产,我的当事人也有一半,具体的,我们已经请专业的会计在核算了。”
“这些都是相关证据。”
他说着,将文件递到了法官的手中。
“除了这些,我们还有相关的人证,如果有需要,我现在就通知他们过来。”
“哐当!”沈岭身体一软,倒靠在椅背上。
他的律师和齐兰也是脸色煞白。
事实的确如这位周律师所说,但那都是很久以前的事了,他们笃定苏云婉拿不出证据,模棱两可的事,还不是任由他们说?
可现在,有证据被拿出来了。
这正是苏云婉要向法官呈现的,只是现在的人脉资源有限,交给齐兰的证据并没有这么全面。
这个周律师,做得太专业了!
“不用。”法官已经将周江树提交的证据看了一遍:“这些证据,已经能够充分证明苏云婉女士与沈岭先生的财产情况,我们会依法公平公正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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