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洪武以及受害人跟我上车,去镇上卫生院进行包扎。
没过多久,范正义出现在卫生院的包扎室外。
他将我从屋里叫来,表情严肃的说道:“小林,你们刚才出现场的事情我已经知道了,你说会不会是那个年轻人杀的人之后,让狗把尸体吃掉毁尸灭迹?”
“应该不是,刚才我问过他,这只黄毛是他在垃圾堆里捡到的,不是他家养的。”
我将对年轻人的讯问结果告诉给范正义,提及金毛是一只流浪狗。
这种流浪狗,对于人类有非常大的戒心,如果年轻人在杀人之后,让流浪狗吃掉死者的尸体,流浪狗不会按照年轻人要求去做。
因为狗不同于狼,不会吃陌生人给的东西。
范正义点了点头,继续问道:“依你的观察,这根手指被流浪狗吃进肚子里的时间大约是多久?”
我抬起三根手指,说道:“最长不超过三个小时,狗的胃部和人的胃部一样,有着完整的消化系统,如果超过三个小时,手指上的皮肉会被胃部消化系统腐蚀分离,我从黄毛肚子里找出的小拇指肌肉组织完好,没有被腐蚀的迹象,说明被狗吞下去的时间并不长。”
“麻烦……真是麻烦。”
范正义掏出香烟,但随后又放进了兜里。
显然,他想起医院是不让抽烟的。
大致了解完情况后,范正义让我赶回警局,对黄毛的尸体进行检查,获取更进一步的消息。
出现了手指就说明出现了案件
本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