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的确是机械性窒息。”
窒息在以往的凶杀案件中,大致可分为多种,最常见的有两种,分别是死者被人用绳索勒死,或是被手掐死。
被绳索勒死,死者脖颈处的伤痕非常均匀,而被人用手掐死,会出现截然不同的死亡特征。
凶手用手勒死死者,在用力过程中,会导致死者颈部遭到剧烈按压,无法吸入氧气,进而出现昏厥,休克等状况。
在这种状况下,死者颈部皮下组织肌肉,以及甲状腺等多种组织器官,会出现不同程度的损伤。
“林哥,我怀疑凶手是被熟人掐死的。”
也许是第一次独立解剖带来的成就感,樊敏不仅说出了死者的死亡原因,还大胆推测死者的死亡情况。
按照樊敏的解释,如果死者被外人杀害,一定会出现非常激烈的反抗。
但在解剖过程中,樊敏没有发现死者身上,有任何挣扎的痕迹。
说明死者是在完全无抵抗的情况下被人杀害。
除此之外,樊敏在解剖死者胃部时,闻到一股非常冲鼻的酒精味道,证明死者死亡之前处于醉酒状态。
醉酒加上全无反抗,更能证明凶手的熟人身份。
我没有提出反对意见,将樊明所说的写下来,拿到办案区交给陈可辛。
解刨是法医的事情,如果断案抓人,那就是警员的事情。
就算樊敏判断正确,也要有充足的证据。
陈可辛听完我的汇报,说道:“死者名叫严刚,三
本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