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泽尔是个混血儿,肤色不能算很深,据说他们的母亲是一个肤色几乎像是白人的第三代混血黑奴,其实从肤色上来看,应该叫“白奴”。白人老爷跟黑人女奴生下混血私生子的事情绝不少见,可以说很常见才是,混血私生子伺候他们的白人异母兄妹的事情也绝不少见,女主人也只能视而不见。
约瑟芬看着他,混血儿多数俊美,丹泽尔和莉迪亚都很漂亮,所以莉迪亚才能被选中当她的小女奴。丹泽尔脸型是有别于绝大多数黑人方脸的长脸,脸庞线条柔和,一双深棕褐色的明亮眼眸,一头浓黑的卷发在头顶梳理的很整齐,很讲究的打上了发蜡。
“我应该告诉你,成为自由民也不一定是好事,”她放下手里的书,“坐。”指了指她面前的单人沙发。
丹泽尔局促的说:“小姐,我不能坐下。”
“你已经是自由民啦,”约瑟芬很有趣的看着他,“你要开始习惯自己跟别人是同样的美国公民。”
丹泽尔紧张的抿了抿薄唇,这一点也很像他的不知名的白奴母亲,或者说像他血统里不知名的白人老爷——黑人多是厚嘴唇。
“我还没有习惯。”
他小心的坐在沙发上,拘谨的只坐了半边。
“外面很多人靠追捕逃奴为生,你不跟着白人出门,他们就会把你抓走,哪怕你身上带着证明文件,他们也可以无视。一个像你这样漂亮又强壮的黑奴能卖2000美元,为了钱,那些家伙什么都能干得出来。”
这确实是个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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