笑,“我的钱来得快,去得也快。”
狡猾的男人!
作为看过原著的人,约瑟芬可是知道这家伙很有生意头脑,也足够胆大,在内战期间做起了倒爷,积累了可观的财富。发战争财是容易的,但也很危险,说明瑞德很聪明,胆子够大,也很懂人性。
聪明有钱的男人会很骄傲,会自视甚高,会认为世界上就没有自己做不成的事情、收买不了的人、征服不了的女人,他日后对待斯嘉丽就是基于斯嘉丽其实并不爱他,他得到了她的人,却没有得到她的心。
想想是挺惨一男主。
但跟她无关。她其实并没有想到查尔斯会找来瑞德,但再一想想,在查尔斯认识的年轻男人之中,瑞德确实是最好的人选。
查尔斯和瑞德都不太清楚约瑟芬到底有多少财产,她在纽约去了几家银行,见了一位律师,找了一个掮客,在纽约买了两块地皮;去了波士顿几天,同样买了两块地皮;接着去华盛顿特区,之后回到纽约,买了一些工厂的股份。
两个男人分别陪她外出,所以都不是很清楚她每天出去做什么。瑞德猜她是将法国带回来的财产做了投资,不动产和工厂股份确实是最合适的投资方式,地产永不贬值,哪怕有战争也不会贬值,长远来看,稳赚不赔。
工厂投资他知道几家,都是基础建设类,纺织厂和炼钢厂等等,还在咨询自己开办铁路公司,去华盛顿特区就是跑这事的。因为女性不能成为公司老板,带上查尔斯是让哥哥出头。
瑞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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