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么久,不礼尚往来一下,多说不过去,是不是?”
猴王颇有灵性,能听懂人语,闻此不由睁大了眼睛,拼命挣扎,想要从阿杨手上脱身。
阿杨天生一把好力气,倒拔杨柳树都不成问题,擒只猴子自然轻而易举,单用一只手就稳稳当当把这畜生制住,另一只手来回比划,就像在菜市场比划猪肉那样含情脉脉。
薄红是极美的一把刀,轻薄如光,像一抹凄极的残阳,虽然不如重剑使起来痛快大气,但却是吹毛断发的宝刀。这把师父出生入死从悬崖下寻回来的刀,阿杨向来满意得不得了,除了一直担心被红袖刀的版权方找上门来以外,几乎没有缺点,无论是给兔子剥皮还是给野猪剃毛,甚至是给自己刮胡子,都顺手得不得了,不怪曾经有人想要借去刮腿毛。
刀刃倾斜着暧昧地贴着猴王的皮肤划过,漂亮的金色一缕缕落下,猴王眼里含着两泡泪,委委屈屈的样子居然显出几分可爱的意味。
“叽——”百转千折,尾音拖沓,缠绵婉转,比李寻清喝醉了后唱的那装作的水磨腔强得多。
阿杨想起李寻清喝醉后掐着指,跳着武生的步子,嘴上偏又唱着旦角儿的词,一时失笑。再看这猴子,顺眼不少,于是便加快了手下的动作,好不耽误这猴子晚上回去休息。
入秋了,猴子需要毛来御寒,阿杨不好对它身上的毛下手,恐它挨不过冬,只剃了头上一圈,给它留一个光洁的脑门。边缘整齐,活像往头上扣了顶肉色的罩子。
阿杨的衣服被它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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