匆忙罢掉蔡京的相位。
第二次连着第三次,却是在前年的大观四年五月,又是彗星!
彗出奎、娄,光芒长六尺,北行入紫微垣,至西北入浊不见出奎、娄间。
群臣抓住时机,再次弹劾蔡京。
此时,官家的手段就要老练得多了,虽也再次罢免了蔡京,却是在两年内两次罢免又复其太子少师、太子太师之职,想来应是官家也不喜蔡京这些年威福自专,正好借此时机敲打搓揉此獠。
至今年二月朔朝(初一大朝会),蔡京又一次复太师位致仕(退休)。
才过两个月,四月初五,诏令再次推行方田法,释放出即将三度起用蔡京的强烈信号。
果不其然,仅仅三天后,官家于太清楼宴请蔡京等人。
一月后,五月初七,蔡京便“落致仕”(起复使用),官家还特许其三日一至都堂议事。
只是,经此一番折腾,官家与蔡京彼此都找准了自己的定位,却是更加君臣相得了。
旧制,凡诏令皆有制度,必须经由皇帝授意词头——中书舍人起草(此时中书舍人有权封还词头)——录黄行下——中书舍人宣行(此时中书舍人有权封驳录黄)——给事中审核(此时给事中也有权封驳)——宰相副署(宰相若不副署,则诏书无法律效力)的程序,最后还有台谏弹劾兜底。
诏令制定下发的各个环节都有严格的监督和制衡,便是皇帝和宰相也无法肆意妄为。
神宗皇帝熙宁三年,参知政事王安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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