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传统方阵,很快就告诉了奥斯曼人答案。
长标枪精准地洞穿了冲在最前面的奥斯曼人,瓦拉几亚轻步兵随后跟上,利落地用短柄弯刀削断奥斯曼人的脖子。
而那些想要直冲向约翰的奥斯曼人,则受到了更热情的款待。
这是约翰第一次看到世俗骑士莫雷在真正的战场上拔出自己的骑士剑,带上覆面盔。银白色的盔甲,透露着凛冽的杀机。
他的杀人方式,与普通的下马骑士有所不同。一板一眼的挥砍根本不是莫雷的风格,沉重的双手骑士剑,他用一只手就可以轻松挥舞,用各种不可思议的刁钻角度,将眼前的敌人碾碎。
这种杀戮几乎没有破除的方法,在莫雷体力耗尽而倒下之前,这就是一台开动着的杀戮机器。
保护约翰的其他亲兵,也是由莫雷从热那亚重步兵中仔细挑选出的十个人,由他亲自训练。每一个人,都仿佛一个小型的步兵方阵,阻挡着一切攻击,弱不禁风的约翰,此时看起来是如此安全。
约翰,放纵着这种杀戮。当奥斯曼人落荒而逃,他也放任轻步兵随意追击。他完全可以选择将穆拉德的头颅挂起来然后逼迫所有人投降,但他没有做出这个选择。
他要帮奥斯曼人根除掉帝国孱弱不堪的思想,也要让其他帝国士兵知道,“未尝一胜”将永远成为过去式。
“殿下,无意义的杀戮,有违教义……”
“莫雷,你已经重归世俗,教义,无法帮助我们完成复仇,完成复兴。”约翰不屑地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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