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不说,那么多举子,一眼望去,他最出众,身姿英挺,棱角分明,高挺的鼻,剑眉薄唇,大红的衣袍给他增添一丝俊美,不急不躁的躲过扔来的东西,凌然淡定。
看见他,清溪移不开眼,这厮俊的会发光。脑子里只有一个想法,为什么早点不认识,把他拐回去金屋藏娇,私库里的小金条都给他,生一堆孩子,儿子像他,女儿随自己,一家人齐整的出去,就是云城最靓的风景。
清溪懊恼,今日怎么不随身带着金条呢,金灿灿的砸出去,拉风极了,肯定能吸引他的注意。
低头看着手中的花朵,清溪拿出手帕打个结,使劲的朝
他扔去。
松垮的结慢慢散开,几枝花朵也快要掉落,所幸最后一刻,一枝粉嫩的海棠花,掉到陆经晨面前的马背上。
清溪看到,他拿起嗅了一下,冷峻的脸上露出一抹笑容。原来,他笑起来,像春风一样,那么温润。在清溪倒下的那一刻,最后看见的,便是那一抹笑容。
回房的陆经晨,脱去外衣,看着手中的衣衫,他想起清溪那葱白的手指,娇娇软软,却缝出细密的针脚,怕是下了不少功夫,一针一线,让人珍惜。淡淡的清香飘来,经了她的手,也沾了她的气息。
许是梦到那天的事情,今早清溪难得没赖床,早早的出去,沿着忘川河畔走了一遭。
穿过火红的彼岸花,来到三生石,据说出现在上面的名字都有几世的情缘,清溪靠近,仔细的辨认,一点一点的看着,上面有没有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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