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位漠族人给团团围了住,但时非很平静,他很自信,“张先生给脸,请我们喝酒,我们当然不能拒绝。只是漠族人喝酒有个规矩,谁先喝倒了,谁就把命留在这。”
时非八岁从军,九岁便独自去了与大夏遥遥相对的边疆,以猎杀大夏军人为生若论修为,他或许比不上张则,但要论博命的勇气与喝酒的肚量,他自信在场的所有大夏娃娃儿都不是他对手。
时非年纪不过十五,但他有一种奇怪的气场,他站了出来,在场的漠族年轻人,便往他身上望了过来。
就连带头的李莫也静静站在他身后,
她静静地看着比她小三岁的时非,看着这道宽阔肩膀,她感觉十分安心。
没有人认为时非是在胡闹,因此没有人阻止。
胖子张则依然脑袋下巴都朝天,手插裤兜,小眼睛往下瞄着比他矮一个头的时非但他只是看着,并没有说话。
因为胖子张则不知道该说什么,要现在喊对方打架,他感觉不对。要是真答应下来,和对方喝上一场,他感觉这样做更不对。
他看着时非的眼睛,那双眼睛没有狼那般凶狠,也没有老虎那般轻蔑,没有狮子那么凶狠这双眼睛很小、很平静,平静得如深海的表面,但却深不可测。
他能感受到眼前年轻人身上暴虐嗜血的气息。
张则真觉得眼前这个小伙子真的会弄死他。虽然他始终相信,没有人是不怕死的,怕死是人的天性,因此只要自己时时刻刻都足够凶,就不会存在碰上那种不要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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