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我。
慢慢的,我也就学会了一些.”
“我那时候以为,只要我会打猎了,会给家里弄肉吃了,他们就会喜欢。可不足的,我现在都换记得我第一次带着野兔回家只后发生的一切.”
他满心欢喜的拎着兔子回了家,可一进门,就被痛打了一顿。
原因也很简单,没把碗筷刷了就往外头跑。
可是他清清楚楚的记得,那天应该刷碗筷的人,是大哥,不是他。
他解释了,但没有人听,新竹子一下一下的打在他腿上,疼得他整个人都跟虾米一样蜷缩了起来。
他越是躲,他娘就越是打得狠。
每一下都好像是要将他直接打死一般的狠,那时候,他以为真的是自己的错,换一直求饶。
但是没用啊,不管他怎么哭,他永远都是被打的那一个。
不管他打了多少野物回来,他永远都没有在吃饭时上桌的机会。
是大家不吃了,他才可以上桌的。
有时候若是多吃了一口,都会迎来一顿痛打。
“从八九岁到十五岁,我一直都在想方设法的讨好他们,我不管春夏秋冬,都直接上山。钱挣了,宅子盖起来了,可是我睡的是柴房。
也是从那一天开始,我才真真正正的意识到,我在那个家里,什么都不是”
对于他们来说,他就是一个挣钱的工具,是个煞星,是个孽畜!
“所以从那时候开始,你就再也不愿意对他们好了?”方甄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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