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桌上摆放着一台不知道什么年代的大头电脑,屏幕面前布满了灰尘,键盘上更是黑一块黄一块,应该是许久没有清洗,所留下来的油污和垃圾。
电能的后面是一排排凌乱的书,有些很旧,还有一些甚至没有开封,这些书不是什么小说之类的,而是一些人际交往、学习技能的书籍。书桌的背后,是一扇老旧的窗户,此时它正开着,微风吹过窗台,轻轻的卷起书桌上的烟灰,又卷过窗台旁打开着的衣柜,把那个一直坏着的柜门吹的嘎嘎作响。
看着这熟悉的一切,沈默的眼中,泛起了阵阵泪花,这里,不就是他的房间么!
我现在,应该在雷恩遗迹中啊,怎么会跑到这里来了?喂,死眼睛,你听得到我说话么?死眼睛?你跑哪去了?
环顾四周,沈默并没有发现元素之眼的身影,就连一直抱着的小家伙,也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看着空空如也的双手,沈默不禁有些疑惑,到底,发生了什么!
嗡嗡嗡
兜里,一阵震动声响起,一首不知道什么年代的纯音乐响起,那是沈默最喜欢的歌曲,即便是很久没有听到过这首歌,沈默也知道,这是有人给自己打电话了!
看向手机震动的方向,沈默这时候才反应过来,自己现在穿的衣服,变成了一件略微老旧的白色衬衣,将手伸向有些破烂的黑色休闲裤兜里,沈默拿出那个电话,来电显示是王远贵,这是沈默的老板!
再三犹豫之下,沈默接通了那道电话。
“喂?喂?沈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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