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踢人跑路才行。旁的文士若不愿为主效力,绝大多数都会耿直拒绝,哪怕被砍了脑袋,也要直言相告,维持自己的气节风度和信仰,这点在贾诩身上就完全不会奏效,实乃万花中的一朵根骨清奇的奇葩,清泉中的一股我行我素的浊流也。
不过燕清仔细一想,觉得此时此刻的吕布,与彼时被贾诩青睐的曹操来看,也未差到哪儿去,甚至可以说是各有千秋。
史上贾诩之所以劝张绣降曹,如此看好曹老板的最大原因,不就是他一来喜曹个人所表现出的英明决断,勇敢过人,胸有远大志向,二来是盯准了暂处势弱的曹营恰逢缺人才可用的好时机,赌他会既往不咎,不计前嫌,三来爱他挟天子以令诸侯的名正言顺?
论个人武勇,不夸张地说,就算把三个曹操加起来,也不配成为吕布的一合之敌;论行兵打仗,吕布麾下的将士各个以一当百,行军时迅若雷霆、令行禁止,冲锋陷阵攻无不克;论正当……吕布此番是携旨诛贼不说,还当着在董贼前毫无作为、懦弱无能的百官的面救了天子一命,待此事一了,封赏大大的有。
不知有意无意,燕清选择性忽略了吕布刚愎自用,重勇轻文,暴脾气一上来别说好坏赖话,就连人话都听不进半句的坏毛病。
他一边想着一会儿在贾诩面前要如何忽悠,才能成功替吕布铺垫一个好印象;一边琢磨要怎么劝说吕布配合自己礼贤下士,得让他明白留住一个真心为他效力的贾诩的重要性,以及善计者杀人于无形的恐怖;一边带着雄赳赳的张辽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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