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眼睛望过来,才看见他的手边有一个直径八公分的水晶球,被黑色支架托着,内部清澈,可以透过它看见对面的景象。
“比定位仪的范围更广。”陆中宵洋洋得意,弄到这东西可花了不少功夫。
把一群毫无道德观念的不法之徒聚集起来,怎么可能没有两把刷子!如果有人背叛了野蔷薇号,只要凭借这个水晶球,逃到宇宙的另一端都能被找出来!
提尔端详片刻,走过去把水晶球放在掌心滚了滚,取了一点皮屑下来,“这样就可以了。”
像血液溶入水中,水晶球的内部突然混沌一片!然后那片血色慢慢收敛,凝结成一个小小的红点,悬在球体中心不住闪烁。
“定位的精准度似乎不够高啊……”提尔喃喃。
“远距离还行,离得近了就需要其他器材辅助。”陆中宵漫不经心地应了一句,然后立刻闭紧嘴巴!一不小心把唯一的弊端泄露出去了啊……
于是赶紧转移话题,“咳咳,提尔,你以为我们这群人,是因为什么才聚在一起的?”
“为了烧杀抢掠的共同爱好?”提尔下意识回答。
长时间在宇宙间活动,接受到的自然光照射有限,所以皮肤会显出病态的苍白,可他的脸只是白皙而已,像大理石的神像雕塑。
果然,基因是很偏心的。
陆中宵暗自叹了口气,开始酝酿百试百灵的新员工入职演讲:“哈哈哈……当然,烧杀抢掠是很有意思啦,但这不是唯一的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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