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子从我面前驶过,他在一名司机两名随行的陪同下,甩掉了记者。入弯处车速并不快,我有清清楚楚地看到他,而他正在和谁讲电话,丝毫没有看到我。
我打车回到半岛酒店地下停车场。我有百分之五十的把握,史迪文会等候在我的车子旁。
他远远地便抛给我一只纸袋:“上车换上。”
这地段的店面哪怕是面口袋随便挖挖洞,让头和胳膊钻出来也价格不菲。于是我不过随口说说:“算了,路上也就半个小时,你浪费这个钱干吗。”
“带着他的血你过瘾是不是?”史迪文点燃一根烟,口吻没半点友好。
“我这不是有挡上吗?”我索性竖直了风衣衣领。
“挡上有个屁用,”史迪文将烟叼在嘴里,伸手就对我好一通摸,摸出车钥匙,“他的血挨着你的肉这就不行,去去去,上车换上。”
史迪文将我塞入后排座位:“自己换,不然我给你换。”
他说完,便摔上了车门,背倚在车门外接着吸他的解忧烟。
地下停车场二十四小时如同白昼,但有史迪文“把风”,我豁出去脱得只余下内衣裤,掏出袋子里的新装。新装是我最常穿的黑色,我顾不得看看样式,直接套在了头上。等我两条胳膊也伸了出来,衣摆却通通堆叠在了我的后颈处,绑得我动弹不得。
史迪文踩熄了烟,回过头来时,我满头大汗地认了命:“帮帮我。”
我的狼狈在今天逗不笑心事重重的史迪文。他打开车门,探进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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