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倒没有……”我踩着高跟鞋追得吃力。
“那还是交给我好了。”到了静谧的休息区,史迪文两手一握我的肩头向下一压,令我墩坐在沙发中。
礼服的破败处位于我右侧大腿之上,而史迪文也不打声招呼,面不改色心不跳地……便单膝跪在了我的身前。
我低呼:“你这是干什么?”
“蹲着好辛苦啊,还有损关节。”
“那,那也不能跪啊,男儿膝下有黄金啊,起来起来。”我几乎是揪住史迪文的衣领。
史迪文却拨开我的手,怡然自得:“跪你有什么关系?我膝下没有黄金有地毯,舒服不说,还比蹲着帅气多了不是吗?”
如此这般的酒店让人动不动便一掷千金,四处弥漫上流的味道。连我有时候也不得不承认金钱的可贵,假使含着铝汤匙坠地的史迪文胸无大志,或许我们今天会在闹市的街头,会在小饭馆,在大排档,倒不是说那样不好,可惜稍有风吹草动,便被人品头论足,那样又怎及这一副被薄纱般光线笼罩,弥漫丁香香薰,可让人细细品味的美轮美奂。
“你是说……别针要别在里面是吗?”史迪文聚精会神,“那我就多有得罪了。”
语毕,史迪文将手伸到我的裙摆下,虽无心,却免不了若有似无地频频碰触到我的肌肤。我脊背挺直,一心凝对他因心无旁骛而打结的眉心,做不到一心二用,于是结局是好是坏,只得全权交由他操控。
直到他说:“好了,站起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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