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拧着脖子,对犯罪现场摆了摆手:“哇,神不知鬼不觉。舒铫鴀殩于小界,我好像有神偷的天分,你说这是好事呢,还是天大的好事呢!”
于小界被我感染:“那我岂不是有帮凶的天分?”
我扯开袋子,抓了一把爆米花塞进于小界的嘴里:“这下,不无聊了。”
于小界被我噎了个不善,偏偏还等不及地要发言,免不了有一颗半颗的,不断地从嘴里掉下来。他于四公子无论是在拮据,抑或是腰缠万贯的时代,都一向吃有吃相,今天也破了例。他意犹未尽:“下次,我们去偷些值钱的好不好?”
我白了他一眼:“恕不奉陪。我不过是偶尔寻求刺激,对违法犯罪不感兴趣。彖”
“那……我们还要不要调头回去?”
“去坦白从宽吗?做人倒也不必这么有原则。下次我会买他十袋,尽量补偿。”
车子里尽是爆米花的香气,分外甜腻柙。
于小界在四天前,剃去了他蓄了两年之久的,上唇之上的短短的胡须。他说原因只有一个,他不介意我更喜欢三年前的他,倘若,我更喜欢三年前的他,他不介意为我时光倒流。
在“高智商”的队伍中,不光有我和史迪文,还有他于小界。他明察了我的配合,但并不满足于我的配合。
这一路上,像是所有的红灯都为我们高高挂起。我和于小界在“狂欢”之后,又一次陷入无言。那小贩不过是个二把刀,爆米花酥脆不足,嚼在口中,只有扑扑的闷响。于是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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