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了三天,最后在苍绫宗的说和之下,双方终于达成了一纸条约——
绛珠宗将四十一种不可配制丹药下调至二十三种,即允许郭裕飞一方配制其中十八种。
郭裕飞自立门户后每年需得向绛珠宗缴纳供银十万两。
双方握手言和,永结盟好。
……
这份条约林林总总共有一百多条,十分详细,面面俱到。协议最后写着“双方起誓,永遵以上条约,如有违反,天下宗派共戮之。”
郭裕飞提笔在协议后写下“郭裕飞”三字,这三个字他练得最多,也练得最像,几乎没有破绽可寻。之后葛长老也挥毫写下自己名号,并且加盖了绛珠宗宗门大印。
作为见证人的胡阁主自然也留下姓名。
这份条约一式三份,分由三方保存。之后,自有人抄录万分,分发各州,以此昭告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