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当晚之所以停在北戎与庆朝交界,想是要沿着乌马河往北走,去天山北路。”
陆弘景听到“养鬼”,心里不免“咯噔”一下。在虎牢关呆过半月以上的人,就没有没听说过养鬼这回事的。简而言之,养鬼就是一种操控人心的邪术,“鬼”是养在人心里的,刚开始只是米粒大的一丁点,邪念越炽,鬼越大,大到不可控,人便癫狂而死。当然,也不是谁都能养得了鬼的,若是施术的对象寡欲清心,活得犹如圣人一般,那没戏。然,生而为人,七情六欲,大欲小欲,不论如何都会有点儿,即便是那持斋茹素的空门中人,心里也难免有些疙疙瘩瘩,世上之人,十分之九能养鬼,剩那一分,不是心死了的就是痴呆,再不然就是圣人。因为这事阴损,要价也特别高,一条人命值不少钱,能动用金银宝货来害人性命的,要么是钱多了没地方放,要么是真有不共戴天之仇。
布鲁曼有没有可能,是这些人的大主顾?不然他们去往天山北路做什么?要知道天时已经入冬,越往北越不好走。
若真是这些人的大主顾,他们要害的人又是谁?
想到这儿,陆弘景觉得这桩案发案的缘由可能有两种:一是他们要害的人已经害成了,买主杀他们灭口;二是他们要害的人没害成,但风声已经走漏,顺着他们这条藤,很容易就能摸到买主那颗瓜,不断了他们这条藤不行。没听说朝堂上死了什么特别了不得的人物,那多半是害到一半,命也收了一半,没彻底害成。
得打听打听朝中暗里的人事异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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