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疼得受不住了踹我一脚?
还是不服我强喂你要踹我一脚?
“……没事,你吃你的去。”
老子忽然觉出自己挺孩儿气,蔫头耷脑地让儿子外头吃饭,少来惹事。
龙湛出去吃饭的当口,陆弘景忽然想起有件挺要紧的事还没跟老铁说,这就又艰难起身,去了趟关防衙门。待到龙湛吃完回来,进门不见人,又不知人去了哪,他忽然有点儿茫然又有点儿慌,定了定神,他摸到自己铺上坐下,坐了一会儿,没啥好看,就看了一会儿自己的手——手是大手,他个子大,手也生得大,手背上青筋绽着,是常年不得好生活的样子,手指头倒长,长出了本分,怪不得有那专门养小扒手挣钱的盯牢他不放,对于“空空儿”来说,手指头是吃饭的本钱,越长越好,长而且尖,那就更好,好在他的手偏圆,特别在手指尖那儿,圆圆肉肉的,没有一点贫苦相,哪怕长了一手心的老茧,也还是富贵堂皇。这么一双富贵堂皇的手,长在一个要饭要大的人身上,不知该算是阴差阳错,还是必有后福。
起码现在来看,他算是有后福的了。
跟了一个不着四六的“爹”,有了三餐饱饭四季衣衫,每天读书写字混吃等死,和之前比起来,那是一重天一重地。至于现在他干的这些小媳妇儿似的活计么,都不能叫活计,撑死算在混吃等死里头。他觉着自己占大便宜了。有时甚至觉得自己便宜占大发了,莫名生出一种惶恐,生怕将来天道往复,占多大的便宜还多大的罪!
然而他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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